根据盐师院学〔2025〕35号《关于开展2025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我院本着“公正、公平、公开、择优”原则,经学生本人申请、学工办审核、学院党政联席会议讨论,现将拟推荐学生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为2025年10月13日至2025年10月15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至艺术楼209美术与设计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反映。
联系电话:18361075715。
美22(5)视传D 何 蕊 学号2211730501
美23(2)美术S 马 悦 学号2311710210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