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师范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美术学专业核心课程目标达成评价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人:肖雅  发布时间:2022-06-11   浏览次数:11

课程是支持本科毕业要求达成和能力培养的基本教学单元,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是本科人才培养全过程中的重要环节,是衡量学生是否达到本专业毕业要求的重要依据。因此,需要定期对学生的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进行评价。为了合理评价课程目标达成情况,保证课程教学质量、促进课程教学持续改进,支持本专业毕业要求的达成,特制定美术与设计学院美术学专业核心课程目标达成情况评价实施办法。


第一条 指导思想

以“学生中心、产出导向、持续改进”的认证理念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全国教育大会和本科教育工作会议精神,聚焦立德树人根本,加强人才培养质量,完善课堂教学质量评价,保障师范类专业毕业要求的达成。


第二条  评价责任人及其承担的工作

课程目标达成情况的评价责任人为课程负责人。课程负责人负责制定(修订)课程教学大纲,课程考核结束后,依据教学大纲和考核结果对课程目标达成度进行评价与分析,撰写《**课程目标达成度情况分析及持续改进报告》并提交给系主任。


第三条 课程目标达成度计算的基本方法

(一)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可包含直接评价和间接评价两种方式。直接评价可采用标准化测试、过程性考核、学习档案等方法进行,间接评价可采取访谈、学生反馈等方式进行。

(二)采用直接评价和间接评价相结合的方式,直接评价占80%,间接评价占20%。

(三)单独采用直接评价的方式,课程目标达成度的直接评价应至少包括过程性考核和标准测试两种类别,分别按过程性考核占30%,标准测试占70%的权重进行计算。过程性考核可包括考勤、课堂汇报、平时作业、课堂表现等;标准测试可包括期中考试、期末考试成绩等。

(三)课程分项目标需分别计算各个目标的达成度情况,最终形成该门课程的目标达成度。

(四)课程目标达成度不低于0.7,表示该课程目标有效达成。


第四条 毕业要求达成度计算的基本方法

(一)毕业要求达成度需根据毕业要求与课程关联矩阵图进行计算,各课程的权重,第一种情况:课程对毕业要求含有三种支撑类型的,高度支撑的课程占70%,中度支撑的课程占20%,低度支撑的课程占10%;第二种情况:课程对毕业要求含有两种支撑类型的,高度支撑的课程占80%,中度支撑的课程占20%;高度支撑的课程占90%,低度支撑的课程占10%;第三种情况:课程对毕业要求仅含有一种支撑类型,高度支撑的课程占100%。

(二)对毕业要求的各门课程目标达成度之和不低于70,表示该项毕业要求达成。


第五条   评价流程与实施办法

(一)课程负责人依照课程教学大纲开展课程教学及考核工作。

(二)课程考核结束后,课程负责人负责汇总各教学班的考核数据,根据各考核环节认真确定支撑课程目标达成度的考核点及其权重值并充分说明支撑理由,计算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值;同时采用定性评价法进行分析与总结。

(三)课程负责人依据课程目标达成度评价结果,认真分析和总结课程教学各环节的实际效果,发现课程教学的短板,拟定课程教学持续改进的方案,撰写《**课程目标达成度情况分析及持续改进报告》,并提交给教研组组长(系主任)审核。要求《报告》能准确分析课程教学现状,并提出切实可行的持续改进措施。

(四)学院各专业系主任审核本专业课程的目标达成度情况分析及持续改进报告,并给出具体的审核意见。对于审核通过的课程,要求课程负责人在下一轮教学中按照拟定的持续改进措施开展教学活动。对于审核未通过的课程,将由系主任组织专业骨干教师协助课程负责人完成该课程目标达成度的评价、分析并拟定持续改进方案。对于连续两次提交审核未通过的课程负责人,系主任应提请学院更换课程负责人人选。

 

 

                         美术与设计学院

2020年2月